【項目背景】隨著《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陸續實施,勞動關系調整及勞動保障爭議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勞動關系的協調成為當務之急。 2007年11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勞動關系協調師列為第十批新職業,并強調,勞動關系協調師要有勞動關系和勞動保障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熟練的溝通交流技能,其職業前景也受到業界的廣泛熱捧。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
【項目定義】勞動關系協調員是從事勞動標準的宣傳和實施管理以及勞動合同管理、集體協商協調、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工作的人員。主要分布在區域性調解機構、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以及用人單位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法務等部門。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的最基層承擔者。
【報名條件】
——勞動關系協調員(三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勞動關系協調師(二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的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一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以上。
【收費標準】
勞動關系協調員三級:2800元
(含:代收鑒定費、培訓費、教材費、模擬試題等復習資料費)
勞動關系協調員二級:3500元
(含:代收鑒定費、培訓費、教材費、模擬試題等復習資料費)
勞動關系協調員一級:5800元
(含:代收鑒定費、培訓費、教材費、模擬試題等復習資料費)
【報名方式】
報名時填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審批表一式二份,并請提交以下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出示原件)
2、學歷備案表1張;(出示原件)
3、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
4、小二寸免冠照片2張。(20KB以下電子版照片一張)
【聯系方式】
報名熱線:0311-87102208
報名地址:河北省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405室(工農路與紅旗大街交叉口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院)